韓國護照
- 持臺灣護照者可30天免簽。
- 持香港特別行政區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和泰國護照的持有者可免簽證在韓國停留90天。
- 持有中國護照的遊客可免簽證進入韓國濟州島30天(*僅限團體旅遊,個別前往時仍需申請簽證)。
- 持有美國、加拿大及日本有效簽證和出境機票的中國遊客可免(韓國)簽證,通過入境審查後, 在韓國停留15天(p.s.但非明文規定,行前需在做確認)。
- 其他情況均須先向韓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簽證,申請簽證時所需資料等詳細情況可向附近的大使館及領事館詢問。
韓國簽證
工作簽證 (Work Visas)
工作簽證的申請在韓國辦理(由雇主),但本人必須在本國拿到簽證才可進入韓國。即使本人在韓國也一定要重返一次自己的國家,再次回到韓國後才可合法就業。工作簽證有效期爲1年,申請需要2~4周時間。不換雇主繼續延長簽證時,可在韓國境內辦理。持有工作簽證入境後,需到出入境管理處 (Immigration Office)辦理居住許可證(residence permit)。沒有工作簽證在韓國工作屬非法打工,被發現時,需要交納罰款。
延長簽證 (Visa Extension)
除事故、健康惡化、航班取消等特殊情况,旅行簽證(tourist visa)一般不給予延長。其他種類的簽證,至少要在有效期限結束1天之前到各地區的出入境管理處(Migration Office)提出申請。
再入境簽證 (Re-entry Visas)
持有工作簽證期間去國外旅遊時,應該事先辦理旅行多次性簽證(Multiple Re-entry Visa),以免簽證被取消(forfeit)。手續費50000韓元。(單程- 1回再入境-時,30000韓元)在各地出入境管理處(Migration Offices) 辦理申請和手續。
*有關簽證的其他事宜請參照各地公館網頁
駐臺北韓國代表部
臺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1506室
電話(886-2)2758-8320~5
傳真(886-2)2757-7006